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,认真落实《中学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》要求,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,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深入挖掘和宣传中学中职学生先进典型,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,在全社会营造促进中学中职学生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,引导中学中职学生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“勤学、修德、明辨、笃实”的要求健康成长。现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寻访一批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“最美中职生”。具体通知如下。

一、寻访对象

全校在校学生(不含2018年毕业生)

二、寻访标准

1. 在热爱祖国、勤奋学习、科技创新、技术技能、志愿服务、热心助人、见义勇为、诚信友善、孝老爱亲、自强自立等某方面表现突出;

2. 事迹应主要集中在2016年-2018年。

三、工作安排

校团委、学生处通过评审的方式,差额评选出“最美中职生”,并最终确定“最美中职生”名单,获校级“最美中职生标兵”将有机会被推荐为2018年度市级“最美中职生”候选人。

四、工作要求

1. 各团支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,力求覆盖面广、影响力强,确保事迹真实,真正发现学生中的先进青少年典型。

2. 在寻访活动中,要充分考虑农村学生比例。各班级需推荐2两名获选人,推荐表格及事迹材料于4月9日9:30分前上交。

3. 各班级要广泛、深入发掘先进学生典型,推荐人选的事迹材料一定要丰富、生动、鲜活,切实能够起到典型引导示范作用,营造发现“最美”、争当“最美”的良好道德氛围,在全校中全面掀起学习“最美中职生”的热潮。

4. 事迹特别突出的学生将有资格参评辽宁省“最美中职生”。